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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亮戈网络域名注册协议
发表日期:2017-11-25 21:06:23 文章编辑:网络 浏览次数: 454
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委托"雅安亮戈网络"代理其在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域名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用户同意委托"雅安亮戈网络" 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代理其注册域名并同意了以下条款。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
用户同意此在线域名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在线服务条款的所有条款和争议解决方案。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用户委托"雅安亮戈网络"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
1-2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1-2-1 国际域名注册:是指用户预先按照"雅安亮戈网络"规定的价款和拟注册域名个数向"雅安亮戈网络"足额付清款项后委托"雅安亮戈网络"向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进行的国际域名注册,国际域名是指以".com"、".net"或以".org"结尾的顶级域名。
1-2-2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是指用户委托"雅安亮戈网络"向CNNIC进行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国内域名是指以".com.cn"、".net.cn"、".gov.cn"或以".org.cn"结尾的域名。
1-2-3 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用户支付的域名注册管理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管理机构。.公司/.网络将在2014年入根后才能直接解析使用。
第二条 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用户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用户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CNNIC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第三条 金额支付
3-1 在用户接受本条款之同时,用户应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雅安亮戈网络"。
3-2 在用户接受本条款后至"雅安亮戈网络"收到用户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抢注的,"雅安亮戈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雅安亮戈网络"收到用户款项"是指"雅安亮戈网络"收到用户的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 "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3-4 用户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户信息,在付款时也应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域名和用户名等以便"雅安亮戈网络"核对。若因用户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导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的,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服务期限
雅安亮戈网络的服务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但下列情形除外:
4-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4-3 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非"雅安亮戈网络"域名服务器上的。
4-4 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雅安亮戈网络"根据规定停止服务的。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 用户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5-2 用户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雅安亮戈网络"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用户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5-3 用户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用户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4 用户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雅安亮戈网络"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雅安亮戈网络"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用户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5 用户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雅安亮戈网络"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雅安亮戈网络"核实之前,用户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用户在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后应主动到NSI网站上的Whois国际域名查询数据库或者CNNIC的网站上查询该域名的法律状态。
5-6 用户应向"雅安亮戈网络"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管理机构/"雅安亮戈网络"提供有关信息并为"雅安亮戈网络"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7 用户不得利用雅安亮戈网络的任何域名注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服务、DNS服务、域名解析/指向服务、域名绑定、域名转发服务等)及服务器进行与垃圾邮件制造、发送、协助传播有关的行为。如果被发现或被投诉涉及以上行为,为保证绝大多数合法使用者权益,用户需承担相关责任及管理机构冻结该域名使用的一切后果以及按规定做出相关赔偿。
5-8 用户应按时足额向"雅安亮戈网络"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另外,如果用户申请国内域名的注册需要提供CNNIC规定的合格的域名注册申请资料。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或者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用户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5-9 用户同意"雅安亮戈网络"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雅安亮戈网络"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雅安亮戈网络"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用户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用户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用户保证使"雅安亮戈网络"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用户应弥补雅安亮戈网络"遭受的所有损失。
5-10 用户在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5-11作为注册过程的一部分,用户应当提供特定信息并及时更新此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完整与准确,这些信息包括:
1. 申请人的详细中英文名称、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可使用的传真号码;
2. 作为注册人的组织协会或公司授权的联系人的中英文名称;
3. 域名的DNS。
4. 上述域名服务器相应的名称;
5. 域名技术联系人的详细名称、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可使用的传真;
6. 域名管理联系人的详细名称、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可使用的传真;
7. 域名的区域联系人的详细名称、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可使用的传真;
8. 将显示于Whois数据中的与域名有关的任何记录。
5-12注册域名持有者故意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故意不及时更新信息将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的依据,并导致注册域名持有者域名被注销。注册域名持有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域名的,注册域名持有者仍是该域名记录的持有人,且应负责提供其本人的全部联系信息,并应负责提供与更新准确的技术、管理和区域联系信息。当我方向注册域名持有者核查有关申请人注册的详细联系方式时,若注册域名持有者未能在十五(15)日内回复,则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和注销注册域名持有者域名的重要依据。根据ICANN的要求,我方将公布注册域名持有者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某些信息。另外,ICANN可能对我方可以或必须向公众或私人公开的信息的数量或种类制定强制性的标准、限制或要求。除非为维护注册域名持有者域名的需要,我方将不会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注册域名持有者的信息。注册域名持有者可以索要我方拥有的有关注册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副本,以便注册域名持有者复核、修改或更新这些信息。
5-13域名持有者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通过我方域名在线管理系统在线提交修改。
5-14注册域名持有者应同意 , 可根据 ICANN 通过的任何规范或政策 , 或根据与 ICANN 通过的规范或政策一致的任何注册服务商或注册管理机构程序暂停、删除或转让注册域名持有者的注册域名注册 , 以便 纠正 “ 注册服务商 ” 或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在注册域名时发生的错误 , 或 解决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争议。
5-15若第三人就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域名或其使用提出请求、 诉讼或主张,注册域名持有者应当维护我方和其他任何相关的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VeriSign、PIR、Neustar、Afilias、GNR、DotMobi、DotAsia、Telnic、HKIRC等)的董事、高级职员、一般职员和代理人;注册域名持有者应保证上述机构及个人免受基于以上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在内的任何损失。 如果损失、损害和费用已经产生,注册域名持有者必须如数赔偿。本损害赔偿并不包括在争议政策所要求的任何损害赔偿中.
5-16 用户接受并同意,域名过期后超过续费宽限期,用户如果没有对该域名进行续费操作,雅安亮戈网络可以选择将域名进行公开预定和拍卖的操作,域名在公开页面上进行标价预定和拍卖的情况均为合法行为。对于过期并超过续费宽限期的域名,雅安亮戈网络有权进行续费、拍卖、转让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17 用户保证在“雅安亮戈网络”注册的域名数据库中的域名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第三方可以通过该信息联系到用户。根据ICANN的whois准确性的规定, http://www.icann.org/registrars/wdrp.htm 凡域名信息不准确,且域名管理人在十五(15)日内未进行回复或者是拒不修改的,“雅安亮戈网络”将会Hold该域名,并且有权删除该域名,域名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雅安亮戈网络"的权利和义务
6-1雅安亮戈网络为用户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并代用户缴纳有关费用。雅安亮戈网络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6-2雅安亮戈网络提交用户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6-3因以下原因导致的域名注册不成功或因此产生的问题和损失,雅安亮戈网络不承担责任:
6-6-1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抢注;
6-6-2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用户的域名被抢注;
6-6-3用户未严格按照注册要求填写注册申请表,或者填写不正确、不规范而造成域名被抢注,或者引起所有权纠纷的;
6-6-4用户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6-6-5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6-6-6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政策变化、技术等原因而取消国际通用顶级域名注册服务的;
6-6-7用户接受本条款后至雅安亮戈网络收到用户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域名被抢注的;
6-6-8用户提交的注册材料被域名注册机构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导致域名注册不成功或者注册成功后又被注销的;
6-6-9因雅安亮戈网络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用户域名注册不成功。
6-4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雅安亮戈网络将予以注销:
6-4-1用户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6-4-2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6-4-3用户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6-4-4根据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注销的;
6-4-5在不违反ICANN规定的前提下,修正注册服务机构或者注册运营机构在域名注册时的操作错误;
6-4-6用户注册和使用域名给雅安亮戈网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带来不利影响的;
6-4-7违反本服务条款有关规定的。
6-5雅安亮戈网络可以把用户信息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和出版物中,并有权使用用户资料或将用户的信息及数据资料用于任何合法目的,但
6-5-1除用户及与用户有关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现有客户等)之外,不允许、不授权或不以其他方式支持通过e-mail、电话、或者传真主动群发商业广告或进行资料传播;
6-5-2除非是对于域名注册或对已有注册进行修改所必需的适度访问,不通过大量、自动的电子进程查询数据或将数据资料发送到任何注册局,或ICANN认可的注册商系统。
6-6雅安亮戈网络将根据相应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对用户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并有权按照域名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不批准用户提交的注册申请,或将违反规定的域名进行注销。但本条规定不代表雅安亮戈网络具有审核用户域名注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域名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义务,也不代表雅安亮戈网络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雅安亮戈网络不对用户所填写的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承担责任。
6-7除.tel域名外,域名到期当天,雅安亮戈网络即可以选择把这个域名无限制重定向到任何一个IP地址,这个IP地址可以是用来收费的一个停留页面或者是一个商业搜索引擎。雅安亮戈网络不将也不能核实这样的重定向是否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隐私权,商标权),不将也不能核实重定向所显示的内容是否恰当、是否违反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或规定以及是否对用户、或第三方或他们的名声有损害。除了在收到相关司法机关的裁定后及时中止对相关域名的重定向外,雅安亮戈网络不对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 
6-8雅安亮戈网络根据用户手册所赠送的服务为雅安亮戈网络的一次性额外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七条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除"雅安亮戈网络"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雅安亮戈网络"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7-2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7-3 如果用户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或未能续费)成功,"雅安亮戈网络"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用户,"雅安亮戈网络"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一方提请仲裁的时效为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且在业务过期一年内。
8-3 本服务条款适用有关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NSI、Bulkregister.com和CNNIC等)的域名管理办法、政策和争议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机构的网站www.icann.org; www.nsi.com; www.internic.com; www.bulkregister.com; www.cnnic.net.cn; www.enom.com; www.register.com; www.registrars.com等。
8-4 若发生任何第三人注册的域名与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用户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雅安亮戈网络"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5 若发生用户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雅安亮戈网络"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6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雅安亮戈网络"重大过错导致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雅安亮戈网络"的责任上限为该域名费用的两倍。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服务条款以在线确认的方式签定,跟双方书面签定的协议一样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雅安亮戈网络"的有关通知只需在雅安亮戈网络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0-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10-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雅安亮戈网络"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0-7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雅安亮戈网络"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雅安亮戈网络"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雅安亮戈网络"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10-8 "雅安亮戈网络"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雅安亮戈网络"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本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在用户接受上述条款并且在"雅安亮戈网络"收到所有用户应付款项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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