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说说代码和文档问题补正的解决方式:
1、鉴别材料内容不符。
代码、文档请按以下要求修改:
(1) 提交核心功能模块代码,并对各部分代码实现的具体功能添加注释;
(2) 文档应有详细、清晰、完整的登录界面、主界面等操作步骤截图及相应文字说明,体现出具体的功能按钮、各个功能页面如何跳转;截图应当完整,含有整个运行界面,包括标题栏、功能菜单等。不要只截取其中一部分,且注意截图内容应确保清晰可见。
2、应提交通用版本的软件的文档和源代码,而不是给某单位/用户定制开发的版本,否则属于委托开发。
代码和文档中不要出现著作权人以外的开发者信息。
3、需提交网站的ICP备案证明文件
ICP备案证明文件在工信部网站的ICP备案查询系统中查询,查到后将该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出来,签章。备案者需和权利人保持一致。
不一致的需提交关系说明。
建议代码和文档中不要体现网址信息。避免出现审核过程中提交附加证明材料。
4、源程序最后一页未结尾,最后一页应是一个模块完整结束。
源程序的第1页应当是程序或一个功能模块的开头,源程序的第60页应当是程序或一个功能模块的结尾。
源程序结尾的格式一般是: } 、 ] 、 或 end。
5、代码雷同,应提交各自软件、且能反应核心功能的代码。
每个软件需提交各自对应的代码和文档,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6、文档与代码页眉名称与申请表软件名称不一致。
代码、文档中的软件名称、版本号需和申请表中的保持完全一致。
7、代码中部分页码存在乱码,请核实修改。
代码和文档中的页码请使用宋体、阿拉伯数字标注。
8、截图中软件名称与申请表不一致。
文档中出现的软件名称需和申请表中的全称或简称保持完全一致。
9、代码不够60页。
申请表中填写的程序量≥3000行时,需提交60页源代码,每页代码不少于50行;程序量<3000行时,需提交全部,且提交的代码总行数和申请表中填写的保持一致,每页代码不少于50行。